AI导读:

今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息。新规下,平台从业人员采用累计预扣法,月收入6250元以下无需预扣税款,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缴纳个税,切实保障了从业者权益。

  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这一税务新规(关键词1)引发广泛关注。《规定》的落地,对于广大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小哥”而言,具体有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财税专家和税务部门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通常劳务报酬的预缴方法,是按次用收入减除800元或20%的费用后,乘以20%-40%的三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税款,预扣税款会相对多一些。与之相比,平台从业人员新的累计预扣法不仅扣除金额高,而且适用预扣率低,明显更为利好。按照《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大部分“小哥”还可以进一步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目(关键词2),并依法申请退税。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这一税收优惠(关键词3)对低收入群体意义重大。

(文章来源:财联社)这一税务政策(关键词4)不仅规范了平台经济,也切实保障了从业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