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新规:减轻从业人员税收负担
AI导读:
今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收入信息。新规明确便民劳务活动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无需报送收入信息,采用累计预扣法减轻预缴税款负担,并细化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税收收入信息。这一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促进其健康发展。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介绍,《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意味着,《规定》实施不会对外卖员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外卖员等从业人员也不会因此增加税收负担。同时,这也是对税收政策的一次重要优化。
《规定》实施后,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制发《规定》的配套公告,明确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来计算预扣预缴的税款。这种预扣方法不仅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也减轻了从业人员的税收压力。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通常劳务报酬的预缴方法,是按次用收入减除800元或20%的费用后,乘以20%-40%的三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税款,预扣税款会相对多一些。与之相比,平台从业人员新的累计预扣法不仅扣除金额高,而且适用预扣率低,明显更为利好。按照配套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外卖员、快递员等无需预扣税款。这一政策调整,无疑为从业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
施正文同时介绍,累计预扣法并不是一个新的预扣预缴方法,目前该方法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等预扣预缴中被广泛使用,是一种已被证实的便捷高效且能较好体现量能负担的扣缴方法。这次将累计预扣法适用于平台上的外卖员等从业人员,可以大幅减轻这部分人员预扣预缴税款的负担,是税收政策的一大进步。除个人所得税外,《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了平台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促进平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有一些从业人员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税收负担。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表示,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税务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切实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于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以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