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公告: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AI导读:
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以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的健康发展,确保出口秩序与质量。
今天,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重要公告,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此举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四部门共同行动,确保出口秩序。
公告详细指出,将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这一措施将严格规范纯电动乘用车的出口流程。
同时,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并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执行相关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及出口许可证的申领与发放。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将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确保出口质量。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管理迈入新阶段。来源:商务部(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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