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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告2026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明确纯电动及混动乘用车技术要求调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与发展。

  10月9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公告了2026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这一政策明确规定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以下简称“混动乘用车”)的有关技术要求调整情况,成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新政策亮点。

  根据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必须符合该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减免税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减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这无疑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消费。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有所调整,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36980.1—2025)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其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的乘用车执行,体现了政策的细致与严谨。

  混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其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同时,混动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以及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等相关技术要求也进行了优化,以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此外,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规定执行,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