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解读《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要点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新规聚焦信托主业、强化公司治理、加强风险防控、明确监管要求,推动信托业合规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修订发布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引发金融界广泛关注。新《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是什么?这一政策调整对信托业影响深远,成为行业合规发展的重要风向标。
答: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信托本源。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业务范围。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推动信托业回归本源。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公司治理。明确信托公司要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发挥治理机制制衡作用。加强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加强受托文化建设,提升行业公信力。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重点业务环节。督促信托公司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明确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要求,筑牢风险防线。
四是强化信托监管要求,明确风险处置机制。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强化信托公司资本和拨备管理。加强行为监管和穿透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提升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保障金融市场稳定。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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