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部委发布通知 完善价格机制促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公共电网将提供可靠供电服务,保障安全稳定用电。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2日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其中提出,对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的就近消纳项目,公共电网按照接网容量提供可靠供电等服务,保障其安全稳定用电。就近消纳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新能源年发电量占比要求严格,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项目应当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在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装置,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以提升新能源消纳效率。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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