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二审稿明确人大职能,强化宪法落实,推动规划依法编制、审查、实施与监督。新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规定,明确规划体系构成。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这一重要立法进展彰显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权威性。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人大相关职能,旨在更好落实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推动依法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监督国家发展规划的全过程。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次二审稿在篇章结构上作了适当调整并充实了相关内容。

  一是将第二章“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细分为“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两章,在“审查和批准”一章中,新增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国家发展规划审查和批准中的职责和程序规定,强化了立法的严谨性。二是将草案一审稿第三章中有关国家发展规划监督的内容单独成章,并明确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在监督中的具体职责,同时完善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程序,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为强化这一理念,草案二审稿还特别增加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此外,草案二审稿还明确规定了国家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并对一审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使表述更加准确。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