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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将于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旨在推进上海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规范发展规划编制,保障发展规划实施,并强化人大对规划审查批准和实施情况的监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5年5月28日,界面新闻从上海市人大获悉,《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立法举措标志着上海市在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忠伟表示,这部全新的创制性立法对于推进上海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规范发展规划编制、保障发展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作为地方立法,上海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曹吉珍也强调了《条例》在保障规划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固化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制度层面加强了人大对规划审查批准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该《条例》共六章40条,内容务实,主要特点包括全体系、立体化构建本市统一规划体系,全周期、全链条明确规划管理要求,以及全方位、多视角汇聚各方智慧。

  张忠伟进一步解读说,《条例》明确了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落地实施需要多个规划的协同配合,形成规划合力。上海市“十五五”规划就是一个典型的“1+46+16”的规划体系,包括一个总体规划纲要、46个市级专项规划和16个区的规划纲要。

  同时,《条例》还对规划的前期研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衔接审查、审议审批等制定和实施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标准、衔接批准流程、实施保障机制以及监督调整等有关要求。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以人为本,因此,《条例》也注重凝聚专家智慧和广泛听取市民建议。

  为了将蓝图落地,《条例》构建了规划实施的全流程推进机制,包括制定重点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指标、任务和项目的责任分工和时序安排。此外,还将进一步促进财政、土地、人口等政策协同发力,引导要素资源向有利于发展规划实施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

  曹吉珍表示,此次《条例》的制定为规范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发展规划实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常江也指出,《条例》围绕构建全流程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提出了保障性要求,包括健全推进落实机制、落实年度计划推进、加强政策协同和要素保障等。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责,并鼓励单位和个人就规划制定、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规划实施情况将作为衡量各区、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