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新解释,完善洗钱类犯罪规制体系
AI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新解释,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该解释有助于完善洗钱类犯罪规制体系,明确犯罪方法、认定标准、处罚标准等,有效震慑上游犯罪,推进反洗钱工作。
今天(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为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新指引(SEO关键词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实践中案件数量最大的洗钱类犯罪,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上游犯罪密切相关。
2020年至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3.02万件,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案件22.09万件,有效震慑上游犯罪,推进反洗钱工作(SEO关键词2),彰显司法机关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决心。
此次“两高”发布本《解释》,有助于织密刑事法网,完善洗钱类犯罪规制体系。《解释》共12条,主要包括严密刑事法网、严格认定“明知”、明确入罪标准、优化加重处罚标准、增加从宽处罚情形五个方面。
在严密刑事法网方面,《解释》明确刑法第312条规定的犯罪方法包括“任何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手段”,指导司法机关依法惩治各种类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SEO关键词3)。在严格认定“明知”方面,《解释》修改完善明知的审查判断规则,强调严格依法认定明知、慎用推定。
《解释》在入罪方面继续采用综合性认定标准,破除“唯数额论”,避免机械司法。以涉银行卡的帮助行为为例,要注意限定刑事打击面,不能仅因数额较大而一律入罪。同时,《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认定作了进一步优化,分别设置了五百万元和五十万元的数额标准,解决司法实践中量刑不协调问题(SEO关键词4)。此外,《解释》还增加从宽处罚情形,鼓励行为人积极配合追赃挽损。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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