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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稀土资源管理,实行总量调控,明确开采冶炼分离定义,规定政府企业职责,促进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

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新规解析(2025年最新版)

(2025年7月2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令 第7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稀土总量调控,依据《矿产资源法》《稀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明确稀土开采指氟碳铈矿、离子型稀土矿等原矿采选生成矿产品的过程;稀土冶炼分离指将矿产品加工生成单一或混合稀土氧化物、盐类等化合物的过程。第三条国家对稀土开采(含矿产品)及通过开采、进口等所得矿产品的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管理,凸显资源管理重要性

第四条至第六条详细规定了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发改委的分工职责,包括拟定年度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指标至企业等。第七条强调稀土生产企业需在指标范围内作业,第八条至第十条要求企业建立流向记录制度、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并定期报送执行情况。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了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及违法行为的查处机制。第十四条明确违反规定的企业将核减下一年度指标,第十五条对违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则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办法的施行时间,同时废止了2012年的旧规。

此次《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稀土资源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严格的总量调控和监管机制,有效促进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工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