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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涵盖六章五十七条内容,对增值税法细化明确。新亮点包括与国际接轨、提升出口退税管理法律地位、明确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等,纳税人可提意见。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我国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8%,成为全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同时,增值税覆盖了全部国民经济行业门类,涉及生产、批发、零售、服务等各个环节,纳税人几乎涵盖了所有经营主体,与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增值税立法的推进一直备受公众关注。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共五十七条内容,主要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与现行增值税法规衔接。

  《征求意见稿》有哪些新亮点?

  中央财经大学新业态税收研究中心负责人韩淼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值得重点关注的几个新变化。

  《增值税法》与《征求意见稿》都不再采用“劳务”的表述,与国际习惯接轨。其次,出口退税管理的法律地位得到提升,将有效保护纳税人权益,并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德勤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宫滨表示,《征求意见稿》相对于现行增值税税制有诸多新变化和新亮点,并体现了对经济结构的调节作用。

  举例来说,在税收优惠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美容医疗机构排除在享受免税的医疗机构范围之外。在征收管理方面,引入了一般反避税内容。应纳税额方面,首次提出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此外,对于混合用途的固定资产等,采取不同的进项抵扣处理方式,体现了国家鼓励投资的导向。

  哪些条款值得纳税人持续关注?

  宫滨表示,有几个条款值得重点关注探讨。首先,增加了增值税法第六条以外非应税交易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规定。其次,《增值税法》和《征求意见稿》均未涉及差额计算销售额的内容,预计该问题可能会被纳入后续配套文件的考量范围。

  我国增值税制度已步入法治化轨道,《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征求意见稿》作为其重要的配套法规为法律条文的具体执行提供操作性指引。

  韩淼表示,增值税制度的完善将建立起稳定可预期的税收治理框架,这不仅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也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纳税人可在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规定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宫滨建议,各类市场主体应结合行业特性和经营实际,评估《征求意见稿》各个条款对自身可能产生的系统性影响。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