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旧设备处置管理 推动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
AI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提出规范旧设备处置、加强新设备管理、强化档案管理及形成监督合力等4方面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建设,推动旧设备绿色、安全、合规处置与新设备高效、持续、稳定运行,切实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旧设备折旧处置管理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旧设备处置、管理与新设备更新、改造,提出4个方面要求。一是规范旧设备处置,项目单位应遵循“真实规范、安全环保、资源循环、全程可溯”的原则处理处置旧设备,并建立旧设备台账。二是加强新设备管理,项目单位在新设备采购、安装、运行中同步留存完整资料,建立新设备台账。三是强化档案管理,项目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做好档案资料留存。四是形成监督合力,各日常监管责任单位等逐级推动落实。
(文章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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