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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管理事权、风险防控及法律责任,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解决扩张与管理能力不匹配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着重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旨在强化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压实企业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前,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呈现规模化扩张趋势,然而却面临扩张速度与管理能力不匹配的突出矛盾。头部企业虽加快布局智慧供应链,但基层门店执行标准却参差不齐。接下来,应强化总部“中枢”责任,通过分级监管压实管理链条;还可推行“智慧监管+信用惩戒”组合拳,对屡犯企业实施责任人处罚措施,并建立行业“黑名单”共享机制,通过跨区域信息通报形成监管合力,守住餐饮市场安全底线。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