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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同意将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纳入居民医保范围,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父母一方持有效深圳居住证或为深圳户籍居民的儿童可参保。

  近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我市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此举将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纳入深圳市居民医保范围,该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规定指出,在深圳市居住但未在园在校且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学龄前(7周岁以下)儿童,只要其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深圳市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是深圳户籍居民中的任意一种情况,该儿童即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医保。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