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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工作正式启动,与以往不同,本次新增按厂牌报量选项。公立医疗机构需综合考虑临床需求变化,足量填报,原则上各品种总报量不得低于近两年平均采购量的80%。

  8月6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工作正式启动。为便于医药机构准确掌握此次报量的规则,当天,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规则解读活动,邀请药品联采办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本次药品集采报量工作于8月6日至8月25日开展。药品联采办负责人解读了报量规则,演示报量系统操作流程,并与现场听众互动交流。

  本次集采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将以往的医疗机构按药品通用名报量,调整为医疗机构可以选择按具体厂牌报量。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顾晓风介绍:“以往的化学药品集采是按照整个品种进行报量,不区分厂牌。本次集采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选择按品种名称进行报量,也可细分到厂牌,按厂牌报量,还可以部分品种按品种报量,部分品种按厂牌报量。”

解读活动现场,每经记者张宏摄

  新增按厂牌报量选项

  顾晓风表示,可供选择的厂牌均是前期已完成信息填报的医药企业,可填报的厂牌数量不受限制。顾晓风同时提醒,如果报量的厂牌中选,就需要完成协议量。

  在回答现场医疗机构提问时,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主任郑颐介绍,医疗机构填报的厂牌如果中选,该厂牌就直接成为此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医疗机构需完成该厂牌的协议量。如果医疗机构填报的厂牌没有中选,相应报量就会转为该省的主供企业负责供应,医疗机构同样要完成该主供企业的协议量。

  原则上每个品种总报量不得低于近两年平均采购量的80%

  顾晓风表示,报量是确定采购协议量的依据,请各医疗机构遵守报量规则要求,如实足量填报。他介绍:“公立医疗机构需要综合考虑临床需求变化,足量填报。无论是按名称还是按厂牌报量,原则上各品种的总报量不得低于2023年和2024年两年平均采购量的80%。”

医疗机构需如实足量填报,图片来源:直播截图

  针对临床特殊需求,顾晓风介绍,对使用量呈上升趋势的品种,要力争达到历史平均采购量的100%甚至更高。但对于限适应症的品种,可以根据适应症使用量情况如实填报。

  对于因科室调整或过往临时性用药等原因,预期使用量可能明显降低的品种,也允许医疗机构按照实际需求适当减少报量。对于基本医保以外的医疗服务,如特需医疗、国际医疗等用药,可以不纳入报量范围。

  对于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儿童适宜品规,郑颐表示,医疗机构如认为无法折算成过评规格,可在报量时专门说明。在中选规则上面,本次集采将研究对儿童适用的小规格剂型适当调整价格折算规则。

  鼓励药店参加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报量工作

  集采报量机构范围方面,各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须参加。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代管或实行统一采购药品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需按政策规定参加报量。同时,医保部门也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药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集采报量。

  报量操作上,医药机构可使用已有账号登录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模块中完成填报。如审核未通过,及时与统筹医保部门沟通处理。各省医保部门将于8月27日17:00前完成数据审核。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