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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迎来首次修订,涉及完善政府定价、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等。修订亮点包括定价方法多元化、低价竞争范围扩大至服务、新增算法监管条款。

  时隔2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迎来了首次修订。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修正草案》共10条,涉及完善政府定价、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等内容。这也是价格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迎来的首次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主任卢延纯参与了《修正草案》的前期调研和部分修订工作。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修正草案》大致包括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等方面。

  “这次修订,很重要的一个亮点就是定价方法的多元化。”卢延纯说。变化一:政府定价从定水平向定机制转变;变化二:低价竞争范围从“商品”扩大到“服务”;变化三:新增不得利用算法等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表示,本次价格法修订的一个亮点,就是确认政府定价可以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转为制定定价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伟表示,针对“内卷式”竞争问题,《修正草案》完善了低价倾销行为有关条款。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