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新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2025年9月1日起同步开展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对碳排放量大项目及节能降碳指标滞后地区有特别规定。

  国家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该办法将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工作。同时,地方节能审查机关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于碳排放量较大且可能对本地区碳达峰形势、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完成等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也需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此外,对于节能降碳指标严重滞后的省级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暂停受理其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申请,暂停时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确定。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