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澳门特区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明确碳减排总体目标,并加快推进碳中和立法。澳门具有区位和制度优势,有助于建立碳排放国际化市场交易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实现“双碳”目标,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和责任担当。澳门特区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2023年公布的《澳门长期减碳策略》明确碳减排的总体目标,“澳门将于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推动电力、陆上交通运输两个主要碳排放领域优先于2050年前实现深度减碳,达至近零排放”。

  实现“双碳”目标离不开法治保障,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澳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当前,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持续升级,澳门加快推进碳中和立法的紧迫性凸显。澳门应立足自身定位,发挥区位和制度优势,探索建立健全碳排放国际化市场交易机制。

  澳门具有背靠祖国、面向世界的区位优势以及“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有助于为内地碳市场与国际资本、技术、规则的交互需求提供桥梁。法律制度需要积极回应国际经营主体的关切和需求,对碳市场交易、保障和激励措施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

  澳门具有实施碳中和工作的政策和法律供给基础。近年来,澳门特区政府持续推动澳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构建起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的碳中和政策体系。在法律文件方面,目前澳门尚未制定碳中和有关专门性法律,主要通过环境基本法律、环境单行法等法律文件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调整。

  澳门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客观条件,在能源基础设施、技术发展、社会认知等方面助力碳中和立法。一是能源基础设施,澳门能源消费相对集约化、低碳化。二是技术发展与应用,澳门已建立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三是社会认知与意识,澳门特区政府不断增强社会和公众低碳环保意识。

  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秉持系统思维和系统方法,推动碳中和立法由分散立法向专门立法、由单一立法向协同立法、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推进的转变。碳中和单行法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纲领性基本法。

  完善配套衔接制度,推进协同立法。加快推进澳门碳中和立法,需要与碳交易、碳税等核心制度相配套,与环境法、能源法、经济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相互衔接。推动碳中和国际规则制定,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制定科学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财经大学]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