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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启动,国家医保局公布拟纳入的55个品种。此次集采首次公开遴选过程,尊重临床医生意见,并有八大变化,包括首次公开遴选情况、新药不集采、增加市场规模条件等,旨在优化集采措施,保障患者用药质量。

7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标志着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正式启动。国家医保局召开通气会,介绍优化集采措施,并公布拟纳入的55个品种。

国家医保局表示,第十一批药品带量采购已完成拟采购品种遴选,即将开展医疗机构报量。此次集采首次公开遴选过程,尊重临床医生意见,程序更公开透明。

“新集采”八大变化包括:首次公开遴选情况、新药不集采、增加市场规模条件、优化报量方式、尊重临床特殊需求、优化价差控制规则、实行“低价声明”、提高投标资质门槛。

其中,首次公开遴选情况,经过筛选,最终有55个品种纳入报量范围,还公示了68个未通过遴选的原因。新药不集采,集采药品都是临床使用成熟的“老药”。增加市场规模条件,2024年采购金额小于1亿元的品种不纳入。优化报量方式,医疗机构可按具体药品品牌进行报量。尊重临床特殊需求,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保服务时使用的药品耗材,不纳入集采报量和使用监测范围。优化价差控制规则,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作为参照。实行“低价声明”,报价最低的中选企业需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解释。提高投标资质门槛,为企业设置两年红线。

第十一批集采的采购规则还在制定中,总体框架已确定,一些具体细节和参数将根据报量情况调整。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