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不法机构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等手段诱导网络贷款,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陷入法律纠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主要有以下“套路”: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如以“分期缴费”替代“分期贷款”;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如宣传“包过拿证”等;三是隐瞒贷款实际成本,如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一是宣传内容辨仔细;二是机构资质需核实;三是合同条款看清晰;四是个人信息要保密。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