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推动现代新国企治理高效
AI导读:
本文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强调要发挥制度建设赋能牵引作用,确保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现代新国企实现治理高效,并从多个方面阐述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措施。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发展、确立和完善的,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推动《意见》落实落地,要发挥制度建设赋能牵引作用,确保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现代新国企实现治理高效。
遵循公司治理规律要求,立足中国国情企情,需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形成权力有效制衡,实现激励约束相容。经济合作组织认为: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具有国家特性的,它必须与本国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相协调。实现公司治理高效,要立足我国国情,不能生搬硬套它国做法。
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机制,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章程基础作用,明晰研究讨论事项边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创新组织形态和治理结构,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作用。上市公司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是健全完善中国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诚信义务,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
加强改进公司治理机制,坚持系统综合施治,确保各治理主体定位清晰作用充分,分类深化各层级的董事会建设,为公司治理注入文化和精神力量。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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