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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新规,将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起点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以适应黄金价格上涨,并要求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反洗钱监管持续升级中。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将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起点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贵金属、宝石经营门店等也应被纳入其中。《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大额交易报告"门槛"提升至10万元

从业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涉及情况包括: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等。

早在2017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将需要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情形定为"单日单笔现金交易5万元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本次《管理办法》,将起点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广东省黄金协会副会长朱志刚表示,起点金额的上调,与近两年黄金价格上涨不无关系。

从《管理办法》定义来看,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等;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

过程并不复杂消费者无须过虑

根据《管理办法》,受到新规约束的从业机构是指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

朱志刚表示,除了金融机构,各类黄金、宝石等销售、典当门店等业态,均应按照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对超过10万元的"现金"交易进行信息报送。

广州日报记者采访广东多家贵金属宝石销售门店,均表示暂未接到相关通知。

按照《管理办法》,从业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需要登记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等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身份资料;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等。另外,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其实并不复杂,就是登记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等,消费者若正常消费无须过虑。"朱志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