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力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措施
AI导读:
7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推动创新药进院、提升临床使用能力、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及推进结算改革等内容。
7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针对支持创新药在临床使用方面有何考虑和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表示,近年来随着创新药上市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创新药是先进入医保目录,然后进入医院,这也对医保管理和医疗机构的精细化管理提出了考验和新的要求。
王国栋介绍,关于大家关心的创新药进院,《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再次进行了明确和强调。一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院,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地召开药事会,根据临床需求,对药品的配备进行完善。医疗机构不能以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医院的配备,特别是医保创新药和商保的创新药目录也明确提出,可以不受“一品两规”的限制。2022年,在三级医院的综合评审时,已经将药品的品种和品规的数量进行了剔除,因此国家层面不存在这方面的政策限制。
二是要推动创新药临床使用能力,创新药上市之后可能对患者带来巨大的健康获益,关键是临床医师规范合理的药品使用。对医疗机构来讲,要提高创新药的使用的能力,“我们也希望和鼓励行业的学(协)会和医疗机构能够认真总结创新药使用的经验,提升创新药使用的能力,指导临床医师更加规范地使用创新药,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
三是要完善创新药的医保支付标准,只要是合理使用医保目录里面的创新药,不适合于按病种支付标准的,医疗机构可以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医保部门也将进一步优化特例单议的程序,按照季度或者按照月来开展特例单议的评议,希望可以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
“此外,我们医保部门也正在积极推进结算的改革,落实医保基金的预付制度,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也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一方面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对医疗机构的流动资金的补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也支持医疗机构能够按时、按合同规定,及时与医药企业结算药品的货款。”王国栋说。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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