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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介绍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政策情况,包括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供给体系,以满足婴幼儿家庭的托育需求。

  中国网财经6月10日讯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及多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政策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庄宁(中国网董宁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婴幼儿照护是很多家庭关心的问题。请问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上有何举措?未来有何规划?

  庄宁:感谢关注。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通过“三个体系”实现“托得起”、“放心托”和“托得好”。

  首先,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养育成本;鼓励地方探索,半数以上省份将托育服务纳入民生项目,1315个县(市、区)出台补贴、消费券等措施,让家庭“托得起”。

  其次,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托育机构管理、保育照护、伤害预防等标准,支持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提供儿童健康管理,规范托育服务,让家庭“放心托”。

  再者,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中央资金引导各地建设托育中心、公办托育设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供多种托育服务。中央财政支持示范项目,引领示范,提升托育服务水平,让家庭“托得好”。近年来,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满足群众需求。

  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三方面着手,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普惠服务;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统筹0-6岁育幼资源,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提高托育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机构支持托育,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谢谢!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国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