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意见》
AI导读: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旨在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提出多项举措。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并提出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等多项举措,以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
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等特点。《意见》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努力找准民生建设的方向和重点,精准优化政策举措。
在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方面,《意见》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社保户籍限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保补贴,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同时,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
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提供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婚姻登记等常用服务事项取消户籍地限制全国通办,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而城镇户籍人口比重只有50%左右。《意见》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
在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方面,《意见》围绕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以及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提出具体举措,包括新建改扩建优质普通高中,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支持高水平医学人才下沉,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等。
《意见》还提出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包括支持普惠社会服务进社区,推动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支持在保障性住房中加大青年公寓供给等。同时,要求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提高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事业比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魏国学表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关键联结点。必须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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