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强化社保体系,扩大覆盖面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强调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保险制度,取消户籍限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增强低收入人口抗风险能力。
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了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旨在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将得到全面健全,户籍限制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将被全面取消。同时,将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稳步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将得到优化,缴费补贴水平将更加合理,缴费灵活性也将适当增加,以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也将得到健全,推动缴费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将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并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此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有条件的地方还将按程序直接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给参保人。同时,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的衔接,确保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精准落实,增强低收入人口的抗风险能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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