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文:推进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强化农业转移人口保障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制定实施办法,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等权利。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
人民财讯6月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新举措。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多种方式,旨在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确保服务覆盖更广泛。为推动政策落实,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被鼓励“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有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此外,意见还强调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以进一步提升其生活保障。同时,支持各地统筹资金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长期租赁住房的运营,以满足更多群众的居住需求。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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