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今年以来,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密集出台,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但仍需挖潜提质。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等措施,旨在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密集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今年前4个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7%,比一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从数据看,提振消费仍需进一步挖潜提质,除了补贴政策带来的刺激效应和供给创新的不断加持,仍需持续完善促消费长效机制。

  消费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激发经济活力的关键引擎。当前,完善促消费长效机制,需瞄准消费领域痛点,精准施策,持之以恒。

  为提升地方政府促消费积极性,应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相较于投资,促消费资金短期内回报不明显,且易挤压刚性支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往往延后显现,地方政府难以直接从消费中获益。因此,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消费基础设施投入,优化环境,增强补贴,压实责任。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新型消费业态稳步发展。在市场经济中,监管不可或缺,但应避免过度。包容审慎监管通过减少干预,营造宽松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推动新型消费业态成长,应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激励约束,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提振消费不能仅靠政策刺激,经济发展应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在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情况下,人们消费意愿下降。因此,需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扩大中产规模。促消费政策旨在帮助消费者购买更符合需求的产品服务,提升供需适配性。

  当前,我国消费正经历转型升级,从实物型向服务型、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未来,应以提高供给质量为抓手,聚焦短板与关键问题,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拓展新空间,丰富体验,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