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契税优惠全国统一
AI导读:
北京和上海于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适用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此举旨在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继上海之后,北京也于11月18日晚间出手。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通知》明确指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免征增值税;不足2年的,则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外,北京市还适用了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套数,对契税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减免。
与此同时,上海也发布了类似的通知,明确了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时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方式,以及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的执行规定,同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已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优化了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并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此次北京、上海的政策调整,正是对该公告的具体落实。
此次政策调整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都将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一线城市不再“区别对待”。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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