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绿电直连通知,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通知定义了绿电直连,并鼓励市场主体按规则进行项目建设和创新,推动能源转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绿电直连项目,并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通知》定义了绿电直连,即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旨在满足新能源就近消纳和用户绿电消费需求,提供更多降低用电成本的选择。随着我国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消纳压力逐年增大,绿电直连项目成为挖掘就近就地消纳需求、提高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新能源生产和消费集成发展模式备受关注,绿电直连项目能一定程度满足用户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北京电链科技双碳事业部总监郑颖表示,《通知》鼓励市场主体按规则进行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和创新,推动市场合情、合理、合规发展。
在模式创新方面,《通知》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绿电直连项目,维护其合法权益。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项目电源和负荷非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为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和能源转型,《通知》要求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同时,鼓励通过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提升项目灵活性。
郑颖认为,《通知》兼顾了我国发展实际和各利益相关方诉求,实现了相对公平。但中能智库分析指出,绿电直连未必降低电费,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项目可能因设备投入和绿电溢价导致综合用电成本上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对各地绿电直连项目的指导,及时评估成效,并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作用,跟踪监测项目建设与政策执行情况。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细化就近就地消纳距离、上网电量比例等要求,引导项目科学合理评估需求,并做好项目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电网企业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将提升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通知要求。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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