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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旨在通过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释放微观主体活力。意见明确了制度内涵,专设创新激励章节,优化民企服务体系,并强调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公司治理完善。

  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多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旨在通过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具竞争力、更具活力的现代企业。此举还将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和履行社会责任。

  《意见》目标:经过5年,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适合国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至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

  制度内涵:《意见》明确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涵,即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完善公司治理,改革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

  创新激励:《意见》专设“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一章,提出打造创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完善创新要素配置机制、健全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等三方面举措,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优化民企服务:《意见》强调完善企业服务体系,近期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强调优化民企服务保障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持续优化民营企业服务保障体系,包括破除市场准入障碍、强化要素保障、解决拖欠账款、保护合法权益、常态化沟通交流等方面。

  全国工商联正在开展现代企业制度系列培训,制定《工商联执委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指引》,计划2025年在全国工商联执委企业中试点,鼓励县级工商联开展试点,带动更多民企完善制度。

  资本市场作用:《意见》强调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证监会表示,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推动出台监督管理条例,打击违法行为,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鼓励机构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国务院国资委在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效率活力。未来,国资委将深化落实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公司治理交流互鉴。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