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导会,强调加大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案件频发,损害公共利益。需持续完善法规建设,加强监管执法,出台针对性措施解决垄断问题。

  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导会,强调对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指导。会议指出,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案件频发,部分企业滥用垄断优势,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

  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是居民生活的重要支撑,具有高度敏感性。近年来,市场监管等部门虽已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进行了持续规范,但垄断案件仍屡见不鲜。2024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垄断案件占比最高。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多发,与其自然垄断属性密切相关。这些企业常滥用垄断力量,损害公共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需持续完善法规建设,严格监管处罚,并出台针对性措施。

  2023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明确: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应依法经营,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年11月,《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对自然垄断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延伸。

  法规建设需更具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加快制定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为公用企业提供明确行为指引。同时,加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增强经营者责任意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现象的发生,地方政府也负有相应责任。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公用事业领域垄断问题,还需地方政府切实尽到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公用事业具有公益性特征,政府性投入应造福于民。所有通过垄断获取的非正常收益都必须禁止。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工作任重道远,需从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等方面持续努力。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