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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提出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针对3.5吨以上柴油货车,若其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可免于本检验周期上线排放检验。但违法排放被行政处罚的车辆将停止执行优惠政策。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提出,将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这一制度主要针对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货车,要求它们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若货车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对其免于本检验周期的上线排放检验。然而,对于经依法查实存在违法排放行为并被行政处罚的车辆,将停止执行上述优惠政策。

此举旨在通过技术手段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同时鼓励企业合规运营,减少污染排放。此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机动车环境监管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