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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雄县支行推出“连心贷”,允许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所有权人申请房贷,旨在明确婚前财产归属或增强还款能力。但需注意,一纸书面声明不能确立法律关系,分手后可能面临复杂问题。

未婚男女朋友能否作为共同所有权人还房贷?近日,农业银行雄县支行推出的“连心贷”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这一个人住房联名贷款产品允许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有权人,由双方或一方申请住房贷款,旨在明确婚前财产归属或增强还款能力。

“连心贷”并非新鲜事物,农业银行官网早在2014年7月就发布了相关贷款案例。案例中提到,未婚男女朋友可以作为共有权人一起申请贷款,并作为新房的所有权人,使双方权利和义务更加平等明晰,缓解还款压力,减少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

△图源:农业银行官网

关于“连心贷”的申请额度,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月还款额与未婚男女朋友月收入之比不得高于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二者月收入之比不得高于55%。申请时,银行需审核买受人为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信用状况、借款人贷款申请评分以及二者关系认定材料。

具体来说,“连心贷”可由男女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也可由一方单独申请,但另一方需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然而,一纸书面声明并不能确立法律关系,一旦分手,将面临复杂的房屋产权及债务问题。

法律专家指出,“连心贷”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如一方未能及时还款,另一方将面临征信恶化的风险。同时,若提前约定不明,可能出现房屋产权份额不清等纠纷。因此,共同购房最好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出资及所占份额、房产证权利人登记信息、居住使用、房产处置及履约违约责任等。

此外,银行也需注意,“连心贷”产品应符合监管要求,外在形式与名称应符合公序良俗与主流价值观,避免潜在风险。同时,对于试图通过虚假关系申请贷款的购房者,银行应加强审核,确保贷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