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情况。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多项措施,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打破发展障碍,促进投资融资,旨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大胆创新、积极发展。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情况。为落实法律要求,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多项具体措施,旨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大胆创新、积极发展。

保护合法权益

司法部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入手,加快法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多方代表参与监督,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同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办。

此外,司法部正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打破发展障碍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方面发力,破除准入壁垒,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拓展发展空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鼓励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优化服务保障,加强项目服务。

促进投资融资

金融监管总局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风险资本权重优惠,放宽不良率容忍度,出台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确保信贷投放力度。同时,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开发特色保险产品,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

(人民网记者罗知之整理)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