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案例,聚焦“财政兜底”新增隐性债务
AI导读:
财政部通报6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首次提及“财政兜底”造成的新增隐性债务问题,涉及佳木斯市等多个地区。专家建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杜绝“财政兜底”。
近日,财政部官网通报6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首次提及因“财政兜底”而造成的新增隐性债务问题,引发广泛关注。《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因承诺社会资本方最低收益回报等,新增隐性债务15.73亿元。
对于后续项目整改情况,记者向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送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对方未予回复。复旦大学绿色产业发展中心项目总策划师朱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分类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严禁通过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增隐性债务。
政企权责模糊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涉及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多地,违规内容包括捆绑包装PPP项目及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等。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首次提到了PPP项目因“财政兜底”而新增隐性债务的情形。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表示,政府承诺最低收益在监管检查中基本会被认定为违规,但进入财政部通报的尚属首次。这也表明,对管理库存量PPP违规的打击将成为常态化工作。佳木斯市通过TOT、BOO、BOT模式实施多个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承诺社会资本方最低收益等,形成新增隐性债务。
此前亦有TOT模式违规遭财政部通报,但原因系项目未进入管理库。此次违规则涉及“财政兜底”。中华环保联合会农业环保专委会秘书长袁秀丽解释称,TOT等模式是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项目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而政府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时会承诺兜底收益,从而新增隐性债务。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PPP模式成为地方政府常用手段,相关部门已出台多项文件规范PPP项目,杜绝“财政兜底”。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研究员鲁璐指出,国家发改委文件已缩窄PPP模式范围,严禁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探索化隐债新手段
“财政兜底”现象归根到底是政企权责不明晰。业内人士表示,典型案例提示城投平台要加快市场化转型,不能依托地方政府进行投融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在探索创新机制制约“财政兜底”现象,如上海临港新片区试点“项目收益自平衡”机制,深圳创新设置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等。
方达咨询研究员认为,此次通报为城投平台转型提供思考空间。一方面,信用剥离加速,城投需彻底切断“财政兜底”预期;另一方面,城投公司需债务结构再造,从“融资代建”向经营性资产运营转型。未来化解隐性债务需探索创新手段,如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利用科技手段监测债务等。
朱静建议,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和执行预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硬约束。同时,规范PPP项目运作,严禁违规捆绑包装项目。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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