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案例
AI导读:
财政部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辽宁、福建、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地,通过国有企业举债或垫资实施项目新增隐性债务,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财政部今天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此举旨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六起典型案例具体为: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新增隐性债务5.2亿元,时任辽中区常务副区长程某某、副区长郝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安置型商品房项目等,新增隐性债务683.96亿元,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隐性债务1.45亿元,时任陵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时某,副区长任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新增隐性债务103.85亿元,时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汪某某、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重庆市武隆区:通过向国有企业借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隐性债务1.6亿元,时任武隆区副区长刘某,原武隆区仙女山(白马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重庆武隆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四川省成都市:通过国有企业垫资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垫资建设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项目以及代政府缴纳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新增隐性债务614.08亿元,时任成都市副市长刘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财政部强调将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推动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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