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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旨在优化司法服务,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并推进涉外诉讼机制改革,便利涉外商事诉讼。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法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并深入推进涉外诉讼机制改革,进一步便利涉外商事诉讼。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指出,西部陆海新通道地处我国西部腹地,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占据重要战略地位。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速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决策,最高法总结了丰富经验,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建议,制定了这一《意见》。

  王淑梅表示,《意见》针对通道建设与区域司法协作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十条具体措施:

  一是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要求人民法院加强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统筹,凝聚司法力量,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为通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二是发挥司法在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中的关键作用。人民法院需完善裁判规则,公正审理涉通道建设、物流服务和贸易投资纠纷,助力通道建设和运营;强化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审判,推动建成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完善货物单证、运输合同等规则,促进跨境物流和贸易国际规则的统一。

  三是优化制度机制,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人民法院需优化管辖制度,提升诉讼便利,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改革涉外诉讼机制,便利涉外商事诉讼;创新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拓展多元解纷机制。

  四是形成工作合力,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运行。人民法院要加强调研,推进统筹协调,深化国际合作,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保持协同,支持重庆高院牵头完善省际司法协作机制;利用最高法“一张网”,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加强数据应用,提出司法建议;完善审判人才培养和区域交流,实现人才互通;深化国际司法合作,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