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迎新进展,系统保护理念凸显
AI导读:
4月27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法典共1188条,分为5编,突出系统保护理念,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法治需求。法典编纂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体现开放性和前瞻性。同时,《法治蓝皮书》建议构建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制度。
我国第二部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迎来新进展。4月27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该草案共1188条,分为5编,涵盖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全面提请审议。
此次法典编纂特别考虑了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法治需求,并作出了一系列原则性、引领性规定,彰显其时代性和前瞻性。法典的编纂标志着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悉,审议后的法典草案将分拆为多个单元,进行滚动审议和修改完善,以确保法典的质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回应如何整合现有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的问题时表示,法典编纂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旨在通过系统整合、编订纂修,提升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法典共1188条分5编,突出系统保护理念
据人民日报报道,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1188条,分为5编,旨在通过总则编统领,规定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法律制度。草案提炼了污染防治共性制度,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法典编纂转变以往以单一生态要素为保护目标的立法思路,突出系统保护理念,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和领域,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保持法典的开放性和兼容性。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强调,法典编纂体现了对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法治需求,填补了法律空白。
编纂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体现开放性和前瞻性
对于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法典编纂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分情况处理,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黄海华介绍,法典编纂旨在通过系统整合和必要的制度创新,增强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同时,法典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纳入其中。
法典直接规范环境行为,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
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有共同目标,但两者在法律属性、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生态环境法典主要调整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公共利益保护和生态优先。
吕忠梅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综合运用公法和私法规范,直接规范环境行为,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
《法治蓝皮书》建议:构建跨行政区域的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制度
2025年4月27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建议,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构建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制度,并辅之相关配套机制,以解决当前环境资源审判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国尚未针对环境资源审判设立专门性的管辖制度,各地法院的相关规定散落于各个法律法规。因此,《法治蓝皮书》提出了构建统一规范的环境资源审判管辖制度的建议。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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