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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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构建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覆盖价格改革、调控、监管等,涉及电力、天然气、农产品等领域。意见强调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物价稳定,加强宏观调控导向,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潇枭北京报道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该意见覆盖价格改革、调控、监管等,涉及电力、天然气、农产品、能源、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
价格是市场供需变化的晴雨表,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旨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宏观经济治理水平。通过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实现价格信号的灵敏性和市场的有序竞争。
《意见》强调深化电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重要商品价格机制,综合考虑供需、经济增长、市场预期等因素,合理设定价格水平预期目标。同时,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效能。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意见》旨在促进物价稳定,强化宏观调控导向,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协同,健全市场价格稳定长效机制。
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分品种、有节奏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配套制度,健全跨省跨区送电市场化价格机制,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志成表示,近十年来,我国电价市场化改革取得显著进展,电价由市场形成的比例大幅提升,成品油价格机制常态化,交通运输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
能源资源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面临新挑战,《意见》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强调健全跨省跨区送电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跨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同时,《意见》要求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规范药品价格形成,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在创新价格引导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农业价格政策,健全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促进公用事业价格机制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创新数字经济发展公共数据价格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国强指出,完善农产品价格治理机制需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协同价格、补贴、保险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产品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等。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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