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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构建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深化电力、天然气等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潇枭北京报道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这一举措将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价格是市场供需变化的重要信号,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旨在更好地发挥价格信号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意见明确,要深化电力、天然气等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重要农产品、能源、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公共数据等价格机制。

稳定物价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目标为2%左右。意见提出,要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强化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

同时,意见还强调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包括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等。能源资源领域价格市场化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未来一个时期的电价改革方向已明确,并提出系统性和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此外,意见还提出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加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规范药品价格形成,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促进价格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在创新重点领域价格引导机制方面,意见指出要完善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农业价格政策,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完善促进均衡可及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将有力提升宏观调控的科学性,稳定预期,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