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新规:取消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
AI导读: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及住院费用结算流程,提升服务时效,切实减轻患者预交金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切实减轻患者预交金负担。
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需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这一措施旨在优化患者就医体验,提升服务时效。
根据通知,相关部门将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及住院费用结算流程,原则上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这将极大提升结算效率,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此外,通知还鼓励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多元化“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新模式,结合个人征信体系等信用工具,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就诊患者提供便利。同时,医疗保障部门将加快实施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公立医疗机构药耗成本,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效率。
此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对存量门诊预交金退费全流程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
……(通知全文内容略)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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