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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出口量为12.3公斤,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国家药监局加强芬太尼类药品出口管理,实行最严格管制,确保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戴小河)国家药监局12日表示,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出口量为12.3公斤(以芬太尼类物质碱基计),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截至目前,我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记者询问中国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出口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从合法企业流失芬太尼类药品问题,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作出回应。

  发言人称,芬太尼类药品临床主要用于镇痛,非医疗目的使用会引发药物滥用,甚至导致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截至目前,我国共有4种芬太尼类药品批准上市,分别是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阿芬太尼。3家企业获准生产原料药,5家企业获准生产制剂。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原料药生产量为100公斤,满足国内医疗需求和出口。

  发言人强调,芬太尼类药品在我国全部列入麻醉药品管理,实行最严格管制。生产经营实行企业定点、以需定产、固定渠道销售,出口实行准许证管理。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制度,确保贸易合法性。通过警示教育会,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筑牢芬太尼类药品安全防线。目前,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平稳,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和流入非法渠道情况。

  发言人称,未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强化芬太尼类药品监管,严格出口审批,保障医疗需求,严防滥用。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