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改革意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改革意见,强调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保险投保面积,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启动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了落实稻谷、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对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进行了完善,同时稳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为了减轻产粮大县的财政压力,意见提出降低其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并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投保面积。此外,鼓励地方探索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以进一步支持农业生产。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确保资金的有效筹集和合理分配。这一系列措施旨在逐步提升产粮大县的公共服务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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