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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集采药品合同签订和供应情况通知,截至1月31日,未建立配送关系信息超1300条,合同签订率较低涉及17个品规,配送率较低涉及200多个品规。广东将加强监管,对失信企业采取措施,确保供应稳定。

2月11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布各批次集采中选药品合同签订和供应情况的通知》。截至1月31日,未建立配送关系的相关信息超1300条;合同签订率较低的涉及17个品规,签订率皆为0%;配送率较低的涉及200多个品规。

通知规定,7个工作日内仍未建立配送关系、签订合同或恢复正常供应的,平台将汇总信息上报医疗保障部门处理。

自2018年“4+7”带量采购以来,国家已组织10批药品集采,累计采购435种药品。预计到2025年,国家和联盟集采品种将达到700个。然而,广东等地仍有部分中选药品未及时建立配送关系或供应率较低,影响医疗机构临床用药。

仲崇明指出,这些问题反映企业面对集采结果分配的量和价无所适从,但集采基本面不会受干扰。

为推动集采药品落地,广东省自2023年6月以来每月通报未及时建立配送关系、合同签订率较低及供应率较低的企业。截至1月31日,未及时建立配送关系的信息达1356条,涉及150余个品规;合同签订率较低的涉及17个品规,签订率皆为0%;配送率较低的涉及204个品规,其中148个品规配送率为0%。

一些企业被多次通报后开始采取行动,但仍有企业反复出现同样问题。仲崇明表示,企业选择部分供货可能是迫于无奈,这不利于培养正确价值观,集采药可能面临被不良势力围猎的危险。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尽快建立配送关系、签订采购合同,确保供应稳定。否则,将按信用评价等相关规定处理。医保局发布的文件规定,严重失信企业将受到限制或中止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处罚。

仲崇明认为,企业具备配送能力,关键是钱没到位。同时,医保基金与集采企业直接结算正加速落地,有助于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增加降价动力。直接结算的前提是真实配送,基础是合理的集采成交量与价。

“现在应以集采促进高质量仿制药产业发展,完善集采机制,实现量、价、质合理,并重视药物经济学和创新药的公平竞争。”仲崇明表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