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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局宣布自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常用药和名贵药材。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基金分担费用。医保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基金激励约束功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自2月28日起,北京市医保局宣布200种中药配方颗粒可医保报销.公众可登录市医保局官网查询药品名称及相关医保支付标准。

这些中药配方颗粒涵盖常用药如板蓝根、丹参、甘草,以及名贵药材如人参、灵芝,还有炒酸枣仁等炮制品。药品用途广泛,包括补益、清热、活血化瘀、止咳化痰、安神、祛风湿等。

北京市医保局规定,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政策规定分担费用;高于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承担(革命伤残军人除外)。中药配方颗粒应全部实行网上采购,优先选用质优价廉的药品。

医保部门将加强信息系统优化调整,监测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价格,对费用显著增加的医疗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确保医保基金激励约束功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