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号文重塑“征地扩张—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模式
AI导读:
38号文提出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文件要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标志着对长期以来“征地扩张—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地方财政循环”发展模式的结构性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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