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38号文提出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文件要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标志着对长期以来“征地扩张—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地方财政循环”发展模式的结构性重塑。

  近期,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文件还要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份文件不仅是一次政策调整,更是对长期以来“征地扩张—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地方财政循环”发展模式的结构性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