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旨在优化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为积极回应社会对“小案重罚”及“类案不同罚”现象的广泛关注,并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正式颁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以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这两项清单的制定,是在全面考量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实际危害、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其从中获利情况的基础上,旨在实现市场监管的精细化与人性化。根据清单内容,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对于12种首次违法及轻微违法行为,将采取不予处罚的宽容措施。

此举不仅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与合理,也彰显了其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关怀与支持。通过细化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合规意识,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未来,随着这些清单的深入实施,预计将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