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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规范开展失信名单认定、列入、公开、推送、信用修复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5〕80号),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

该通知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需严格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人社厅函〔2021〕161号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失信名单的认定、列入、公开、推送及信用修复等信用管理工作。此举旨在通过信用约束手段,强化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有效解决。

通知还强调,各部门应综合分析欠薪问题产生原因,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的教育、规范、震慑作用。通过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的方式,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失信名单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健全失信名单共享机制的具体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失信名单推送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同步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同时,各级信用牵头部门需督促相关部门对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依法依规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省级信用牵头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本地区做好失信名单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失信名单共享报送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对各地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及信息质效进行评估,以推动相关工作不断完善。

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将有效遏制恶意欠薪行为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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