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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内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将持续深化,国家及地方层面将开展多批次集采,同时加强集采药品的价格与质量监管,确保疗效与合理价格。生物药品联盟集采成为新亮点,业内预计价格治理将更加严格。

从初步试点到全面常态化,国内药品及高值医药耗材的集中采购(集采)已历经六载春秋,步入新的一年,集采的提质扩面正展现出新的格局。

国家医保局在近期召开的“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2025年,医保部门将持续深化药品与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国家层面,上半年将启动第11批药品集采,下半年则推进第6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并视情况适时开展新的药品集采批次。地方层面,预计将有约20个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项目,涵盖中成药、中药饮片及高值耗材等,预计全年国家和联盟组织的药品集采品种总数将达到700个。

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携手相关部门成功组织了10批国家药品集采,累计涉及435种药品。业内人士认为,结合各省自主及联动开展的集采品种数量,2025年的集采药品数量预期或仍偏保守,预示着这一年将成为价格治理与集采活动的关键时期。

药品耗材集采迈向新台阶

2025年集采的首个重大消息来自生物药品领域。安徽省医保局在1月14日召开的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强调,将在2025年牵头全国生物药品联盟集采。

生物药,即利用生物技术制造的药品,涵盖疫苗、血液制品、重组蛋白药物、抗体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CGT)等,近年来在肿瘤、代谢、免疫等慢性疾病的治疗中愈发重要。随着众多原研药专利到期,自2020年起,国内市场迎来生物类似药的上市高峰,如贝伐珠单抗、阿达木单抗、曲妥珠单抗等重磅生物类似药纷纷在国内上市。

此前,纳入全国集采的生物药品种以胰岛素为主。近年来,地方层面已有多个生物药品开展集采,如2022年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采,2023年江西牵头29省干扰素省际联盟集采,以及京津冀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等。安徽省此次牵头的全国生物药品联盟集采,被业界视为一次全面升级,涉及品种范围更广、市场规模更大,竞价竞争也更为激烈。

除全国生物药品联盟集采外,2025年还将迎来一波全国联盟集采高潮。预计东中部地区每个省份将牵头至少一项全国联采任务,药品方面,湖北牵头中成药集采,山东负责中药饮片集采,上海、江苏、河南、广东则按药品类别分别开展国家集采药品接续采购。耗材方面,安徽、江西分别牵头体外诊断试剂联采,四川则主导口腔耗材联采。

无论是国家集采还是联盟集采,集采的规则和降价幅度始终是业内关注的焦点。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司长丁一磊指出,医保赋能医药行业不应仅局限于降价本身,“以量换价”仅是集采的一个方面。实际上,集采是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其内在属性具有强烈的正外部性赋能作用。

2024年医保目录新增38种创新药,给药企带来巨大鼓舞,这得益于集中采购节约的医保基金空间。自2018年以来,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已累计节省医保基金约4400亿元,其中超过3600亿元用于谈判药品,即“老药”集采节省的80%资金用于创新药。这恰如自助餐在保持质量的同时,通过批量采购老菜品并增加新菜,实现了减负担、腾空间、促改革的动能转换,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加强药品价格与质量监管

集采中选后,如何确保大量进入医疗机构的集采药品质量与疗效,成为患者在享受价格优惠外更为关心的问题。

近日,上海市“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和医学专家反映部分集采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风险,国家医保局对此高度重视,并于1月20日向上海市医保局发出《关于请协助做好当面听取集采药品相关意见的函》。

函中表示,为切实接受民主监督,广泛听取临床一线声音,充分发挥医生专业作用,获取集采药品临床使用实效的第一手直接证据,进一步维护药品集采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决定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同志带队,联合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药品监管部门,于1月21日赴上海当面听取相关委员、专家关于药品集采政策及中选产品质量保障的意见建议,并重点收集有临床数据支撑、有统计学差异的质量和药效问题线索。

无疑,药品集采的目标并非单纯追求低价,而是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实现合理价格及竞争。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明确的基本原则中,第一条是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第二条是市场主导、促进竞争,并在第四条基本原则中提出完善药品质量监管、生产供应、流通配送、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配套政策。

医药产业战略专家周树表示,集采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体系需不断完善,需根据药品集中采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来自临床一线的意见和声音。

周树建议建立更严格的集采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销售环节的每一步都清晰可查。同时,应加大对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儆效尤。

以往,各省集采平台相互独立,数据未能互联互通,导致部分企业利用信息壁垒在不同省份以不同价格挂网,不仅形成歧视性高价,还加重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随着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建成,省际间价格信息壁垒已被打破。国家医保局实施了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企业通过统一信息平台申请挂网,“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实现了挂网信息互通互享。

为缩小区域间价差,2024年,国家医保局开展了“四同药品”(即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厂家药品)价格治理,运用统计方法测算出具有代表性的价格水平,引导企业主动纠正、下调挂网高价。目前,“四同药品”价格治理目标已基本实现,共规范了2.7万余个药品品规的价格。

据悉,国家医保局正在建设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全面汇总展示各地挂网价格信息,并对首涨、高涨幅等异常价格行为予以标识,敦促各地持续纠正不合理的挂网高价。

业内普遍认为,2025年,无论是集采药品的价格治理还是常规挂网产品的价格治理,都将比2024年更为严格。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图片来源于网络)